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祥安路道路建设工程及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05.09.2014  19:50

1.招标条件: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祥安路道路建设工程及监理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祥安路道路建设工程及监理项目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4-233

2.3工程地点:新郑市境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3.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2  施工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3  监理标段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4.定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标段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5.报名须知:

5.1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5.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施工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监理标段投标企业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到现场进行核对,  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

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6日18:00止。

7.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施工标段:壹拾万元人民币;监理标段:壹万元人民币。  2014年  9月19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8:00(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9.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下午15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9.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13608677809

代理机构: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张女士 

电    话:0371-69908099      13333866099

10.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