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质监局创新“三大亮点”推进依法行政
近年来,新郑市质监局以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执法方式,履职尽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融入说理执法、阳光执法、法技结合等新元素,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该局办理的行政案件质量连续三年在新郑市法制局和郑州市质监局评判中位居第一。该局连续10年被新郑市人民政府评为“支持和服务发展有功单位”,2013年被评为“新郑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一、消除对立,探索全程说理执法。长期以来,质监与企业,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对立关系。近年来,该局转变服务,变对立为统一,寓监管于服务中,推出说理式执法,文明执法,文明办案、办文明案。针对企业的违法行为,及时向企业说明事理,做好推理,讲清法理,讲明情理,摆明道理,确保公理,理清文理,在执法的五个环节之中,运用“口头式”、 “文书式”、 “证据式”等多种形式实行全过程100%说理,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告诉企业违反了什么,为什么不能做,如何正确做,做到执法透明、公道、合理。“说理式执法”让执法的全过程充满亲和力,既是执法又是普法。三年来,该局运用说理式执法成功解决了56起违法使用“土锅炉”的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克服了由来已久的执法顽疾。
二、开门审案,推进阳光执法。从2011年到2013年,该局连续三年定期邀请郑州市质监局法规处、新郑市人大、政协、法制办、依法治市领导、法律顾问、媒体等领导和专家代表,就该局查处的典型案例精选讨论、点评。社会各界从不同角度、不同深度上对质监工作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同时增加了不同部门之间依法办案的协作性,充分体现了质监执法公开、公正、公平原则。2013年10月9日,该局对河南七建使用无工业生产许可证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等四起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举行“阳光执法、开门审案”,案件承办人员依次介绍违法事实、提供证据材料、依据法律法规提出处理建议,案审会全体成员则从案件的主体是否正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有效、运用法律法规是否恰当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阐明各自的观点,应邀领导、专家代表进行了精彩点评,达到预期效果。河南省法制办王炳虎处长在工作调研时,看过该局行政案件后说:如果基层单位都像你们这样办案,省委、省政府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就放心了。
三、法技结合,拓宽执法领域。该局执法人员认真研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技结合执法打假工作。如针对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加油机计量作弊案件,该局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通过两个多月的外出“取经”培训,该局执法人员对全市29座加油站154台加油机逐台检查,查办了一批技术含量高的加油机主板作弊案,共立案15起,收缴作弊加油机主板19块,修复作弊加油机主板24块,同时下发了加油站管理公告书,规范了加油站加油机保修、主板封缄等行为,使加油机计量作弊的违法行为得到了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