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

21.11.2022  10:11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第9期)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2个)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

1、孟庄镇水榭华城小区2期38号1单元

2、孟庄镇阳光城丽景湾小区16号楼2单元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低风险区(24个)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尽量减少外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进入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配合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郭店镇武岗自然村

2、郭店镇小杨庄自然村

3、郭店镇湘荟物流园宿舍楼

4、郭店镇三和物流园宿舍楼

5、郭店镇吉祥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宿舍楼

6、新村镇坤宇凯旋城小区3号楼

7、龙湖镇康桥九溪郡小区

8、龙湖镇锦艺城小区27号楼1单元

9、龙湖镇安联十一公里小区7号楼1单元

10、龙湖镇鸿鹄花园小区19号楼2单元

11、龙湖镇富田兴和湾小区2号楼1单元

12、龙湖镇富田兴和湾小区2号楼2单元

13、龙湖镇富田兴和湾小区11号楼

14、龙湖镇观澜郡小区8号楼2单元

15、龙湖镇观澜郡小区2号楼1单元

16、龙湖镇正商红河谷小区152号楼2单元

17、龙湖镇正商红河谷小区25号楼1单元

18、龙湖镇悦府海棠小区6号楼2单元

19、龙湖镇鸽瑞生活区7号楼

20、龙湖镇富源花园小区

21、龙湖镇浩创梧桐郡小区一期2号楼1单元

22、龙湖镇正商兰庭华府小区3号楼

23、新郑新区管委会剑桥郡小区8号楼1单元

24、新郑新区管委会高千庄社区6号楼1单元

三、调整以下高风险区的部分区域为低风险区(7个)

高风险楼栋(单元)继续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1、除2号楼1单元外,龙湖镇康桥溪桂园小区的其他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2、除13号楼1单元、25号楼1单元外,龙湖镇永丰乐城阳光里小区的其他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3、除二期颖园1号楼2单元,二期博园44号楼2单元、50号楼1单元,四期欣园21号楼1单元外,龙湖镇正商智慧城小区的其他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4、除2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5号楼2单元外,龙湖镇永泽上公馆小区的其他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5、除7号楼1单元、6号楼2单元外,龙湖镇正商瑞钻小区的其他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6、除907号楼2单元、908号楼2单元、913号楼、916号楼1单元外,龙湖镇康桥溪棠小区的其他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7、除22号楼、25号楼、28号楼外,龙湖镇法兰原著小区的其他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