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17.11.2022  06:40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调整以下12个区域为高风险区,现通告如下:

1、孟庄镇酒孙自然村

2、孟庄镇华南城中园小区一组团3号楼2单元

3、孟庄镇华南城中园小区四组团53号楼1单元

4、新郑新区管委会剑桥郡小区8号楼1单元

5、新郑新区管委会高千庄社区6号楼1单元

6、薛店镇尚东郡小区10号楼2单元

7、薛店镇贤花苑小区2号楼2单元

8、薛店镇旌贤花苑小区3号楼2单元

9、薛店镇岳庄村北安置区9号楼2单元

10、薛店镇岳庄村小李庄自然村

11、薛店镇岳庄村农贸市场

12、龙湖镇金秋乐园小区9号楼4单元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管理措施。其他区域现行疫情防控措施不变,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实时进行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对广大居民出行和生活带来的不便,希望大家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