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发射塔及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3.05.2014  19:21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4-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郑市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发射塔及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政府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郑市境内               

2.2  投资规模:约812万元

2.3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广播电视自立塔新建工程;第二标段:机房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第三标段:电视发射塔建设项目监理

2.4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90日历天

第三标段: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广播电视自立塔新建工程内容

第二标段:机房等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内容

第三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本项目第一、第二标段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2  资质要求:

3.2.1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许可范围(高度)能满足本项工程的需求(179米自立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视发射塔的生产厂家应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拟定的项目经理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来应具有不少于5项高度100米以上自立式钢结构广播电视发射塔工程业绩;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铁塔生产厂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各方分工及职责。

3.2.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定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3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专业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投标人须近两年内有120米以上的自立式广播电视塔的监理业绩。

3.3  具有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外省企业还需持有河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3.4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

4、报名须知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其中:

第一标段: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时间在有效期内);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第二标段: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时间在有效期内),《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第三标段: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时间在有效期内),《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  报名时间:2014年  5  月  23  日至2014年  6  月  3  日18:00止。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时间: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10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须于2014年6月4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中第一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第二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

第三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26日15:30(北京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1359885322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55689399 

9、  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0371-62699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