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一餐饮企业因热力厂建设被拆,赔偿款三年未给却被要求提前搬离,咋回事

08.07.2020  06:54

河南商报 记者 刘远怀 文/图

近日,新郑市民王先生向河南商报记者反映称,他经营的一家餐饮企业,在2017年因当地建设新的热力厂被拆除。但拆除后的赔偿款,却一直没有下发。

对此,河南新郑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人马向东表示,他是2018年底接手破产清算工作,因此对拆迁一事并不清楚。而另一相关方新郑市城管局则表示,他们只负责运营热力厂,并不负责赔偿。

王先生与新郑市基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

【事件】下岗职工租赁工厂空地赚钱养家

新郑市民王先生,十余年前在新郑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后来因为政策调整,2010年前后电厂关闭,王先生和妻子便成了下岗职工。

王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从电厂关闭至今,电厂的资产一直都在进行破产清算。为了能够赚钱养家,2014年4月,他通过新郑市基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了电厂的一片空地,租期为10年。王先生建设了钢结构房屋,开设了一家汽车装饰中心,并聘请了一些下岗职工在此工作。

随后的2016年,王先生又与破产清算组签订租赁协议,租赁了包含上述空地在内的6.1亩土地,用于餐饮经营,租期为两年,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王先生与破产清算组签订的租赁协议

【变故】餐饮建筑因热力厂建设被拆

签订租赁协议后,王先生一直在此地进行餐饮经营。但2017年上半年,受环保政策影响,新郑市淘汰了以煤炭为燃料的燃气锅炉供暖,改建天然气锅炉为市民冬季供暖,建成后由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运营。

天然气锅炉的建设,需要占用王先生租赁的部分土地。王先生说:“当时政府找过来,说这是民生工程。我一想咱得支持,于是就签了字,但是签的啥文件我也记不清了,最后政府也没给我留一份。”

最终,王先生租赁土地上的南部部分建筑,被拆除后建设了天然气锅炉。但如今三年过去了,赔偿款却没有下发到王先生手里。这期间,王先生也多次前往各个部门进行询问,但都没有结果。

王先生在租赁土地上建设的餐饮企业

2020年6月份,王先生收到了新郑市和力热力有限公司下发的通知,通知要求他应无条件搬迁,并自行清理场地,逾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和力热力公司下发的通知

看到通知,王先生气不打一处来:“三年前的补偿款还没有着落,现在还让我无条件搬走,合同期还有5年才到期!”王先生找到破产清算组等部门,但同前几年一样,没有任何结果。

【回应】“2018年底接手破产清算工作,不清楚”

究竟是哪个部门负责2017年拆除时的赔偿款呢?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张忠民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他们主要负责和力热力的运营工作,并不负责赔偿。因为破产清算组已经将电厂的土地租给了和力热力,所以便有了今年6月份下发的通知。

王先生告诉河南商报记者,2017年3月份拆除时,他将所有地面附属物拍照存档,并交给了破产清算组。

但破产清算组的负责人马向东表示,他是2018年底才接手破产清算工作,“只要不是2018年底以后的事情,我都不清楚。我不经手的事情,不能乱说。”

但他同时表示,王先生的赔偿款没有下发确实是事实。但赔偿款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我不清楚,没法给你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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