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籍贫困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

30.06.2015  12:23
  6月29日,记者从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从2015年开始,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适用范围由河南籍考往省外的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扩大到河南籍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全面实施后,仍由国家开发银行承办,其他金融机构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省银监局批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期间及毕业后两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为防范贷款风险,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按当年贷款发放额的15%确定,由中央和省、市财政分担。      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宋振介绍,今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2日至9月20日。目前,我省各市、县、区均已开通咨询电话供学生及家长咨询,凡符合贷款条件的普通高校学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各高校在配合市、县、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仍按原政策继续做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确保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全覆盖和“应贷尽贷”。      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方式      1.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371-55078999咨询;      2.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http://www.csls.cdb.com.cn)、河南省学生资助网(http://www.haedu.net.cn)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      3.拨打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咨询(可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网查询),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咨询电话如下:      郑州市0371-67962951   开封市0371-23886578      洛阳市0379-63259697   平顶山市0375-3738199      安阳市0372-5116832   鹤壁市0392-3331598      新乡市0373-5081358   焦作市0391-2992825      濮阳市0393-8991770   许昌市0374-2353027      漯河市0395-5997881   三门峡市0398-2932528      南阳市0377-63168066   商丘市0370-3220932      信阳市0376-6283133   周口市0394-8319156      驻马店市0396-3651968   济源市0391-6613060      巩义市0371—64583598   兰考县0371-26995896      汝州市0375-6860019   滑县0372-8668017      长垣县0373-8812326   邓州市0377-62168009      永城市0370-5118612   固始县0376-4094876      鹿邑县0394-7188222   新蔡县0396-5968868      (记者 许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