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港大道跨梅河桥梁监理招标公告

26.02.2015  14:35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港大道跨梅河桥梁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新港大道跨梅河桥梁监理
2.2 招标概况:本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项目总监: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在本单位的近两年的社保证明,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4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总监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各提供1份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业绩年份要求2012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5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4.1 凡资格要求符合上述者,请及时关注航空港招标专区网站,登录航空港招标专区网址(http://www.hnicwx.com/hkgzb),搜索项目名称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1、4.2所述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航空港招标专区网址(http://www.hnicwx.com/hkgzb)。
5、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5.2所述事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航空港招标专区网址(http://www.hnicwx.com/hkgzb)。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路三楼
联 系 人: 段明涛、闫志明
电 话:0371-68865936
传 真:0371-6885095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