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各地新建医疗机构将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

23.07.2014  19:29

  日前,河南省政府出台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各地区域内需要新建医疗机构时,要优先安排社会资本进入。

  《意见》指出,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方,在满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新建大型公立医院,支持并优先选择社会信誉好、具有较强管理服务能力的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意见》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放宽境外资本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所有省辖市。

  与此同时,及时批准符合条件的医师开办个体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支持退休医师到基层开办个人诊所或执业,医师退休关系所在的医疗机构不得限制。

  《意见》明确,要保障社会办医平等学术地位,社会办医人员在参加学术活动与业务竞赛、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同时,还将在社会办医的设置审批、金融、土地、财税、价格收费、医疗保险、药品采购和投资奖励等政策方面都将给予扶持。(记者 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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