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构建“山长制”日常监管新机制

14.08.2019  22:06

为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全省露天矿山集中整治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厅执法监督局按照对口指导新密市人民政府先行试点的要求,以止乱治乱为突破口,指导研究出台了《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山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山长制意见》),探索出一条共同责任监管,联合惩戒打击的新机制。

山长制意见》以止乱治乱为主要任务,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重点突出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违法占地用地、非法采伐树木、非法野外用火等行为,通过“三长加一员”(设立市级总山长、乡镇级山长、村级山长、山体巡视员)山长制管理体系的建立,构建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山体巡视员、村组及时发现报告,乡镇办有效处置,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政府相关部门联合惩戒的日常监管责任体系,确保非法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督导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对工作尽职尽责、管理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荣誉、考评等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人由纪委监委追究相关责任。

山长制意见》的出台,为全省进一步建立联合打击非法开采行为,构建露天矿山日常监管长效机制探索了路子、提供了样板。下一步,执法监督局将持续总结试点经验,逐步实现全省推广应用。(厅执法监督局    王涌  陈昶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