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新媒体 打造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

27.01.2015  12:47
       

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以来,河南省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坚持“巩固传统媒体、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媒体”的工作思路,创新法治宣传理念和手段,拓展法治宣传的新阵地、新形式,充分发挥以网络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办好普法网站,积极运用手机报、微博、微信、客户端、微视等新兴媒体,创作播出法治电影、电视剧,法治动漫、微电影等,使法治宣传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同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更加生动、鲜活、亲和,扩大了覆盖面,提升了感染力和影响力。

一、高度重视,对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进行部署

2011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我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三大任务予以确定,其中突出强调要把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重点和突破口。2012年,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通过新媒体、公益广告、手机报、短信、动漫等载体和形式,增强法治文化的辐射力和渗透力,充分利用影视、互联网等现代传播方式,办好普法(法治)网站,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表现力、吸引力的影响力。2014年9月,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等八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把运用网络、视频、微电影等现代传媒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我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点来抓。2014年11月,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办公室下发《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立足时代要求和大学生特点,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丰富和创新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建好用好“河南大学生普法”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首届大学生法治教育“微电影•动漫”大赛,大学生法治教育“微讲堂”等活动。相关文件的出台,有力的调动了各地各部门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多管齐下,积极运用新媒体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

(一)抓好网络阵地建设。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开通普法(法治)网站1293家,创设法治报刊841种、开通电视法治频道或法治栏目279个、广播法治专栏158个、报纸专栏405个,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河南日报》“案与法”专版和《河南法制报》等传统媒体也全部设立网络平台,随时接受群众的点击查阅。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开办于2004年,2011年对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是我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网络平台。网站以全网页二分之一的版面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和报道,下设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法规、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工作动态、交流平台等栏目,其中普法专栏包括法治图片展、法治动漫展、法治书画作品展、法治人物、法治阵地等内容,以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介绍法律常识,传播法治资讯。2011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务网站对全省183个法院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升级,形成现在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和全省三级法院政务网站群,开设法治宣传、司法公开、群众监督、网上服务四类栏目,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开办《网评法院》,累计发布宣传稿件12万件、上网裁判文书80多万份、庭审视频直播案件6万余个,收到意见建议 5.5万余条,点击量达4000万人次。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等党政机关门户网站以及大河网、映象网、法制网河南频道、河南法制在线网等网站开辟学法用法专题栏目,普及法律常识,传递法治资讯,打造了网络学法用法的新平台。

(二)抓好官方微博的管理使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微博、微信、微视三者有机融合,打造豫法阳光“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以广大网友和群众共享、参与、互动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共向网民发布各类信息6万余条,收到并处理网民反映各类问题5万余条,已成为集微博、调解室、微直播活动、微博报告等为一体的“豫法阳光”品牌,连续三年获得“全国十大政务微博”和“全国十大司法微博”称号。河南省司法厅官方微博“@河南司法行政在线”于2013年12月在新浪网开通运行,目前已有80万名粉丝,开通以来,先后推出微访谈、微视频、普法微动漫等,主持参与“小豫说法”、“小豫播报”、“法律知识”、“普法课堂”等微话题活动560多次,共发布微博1880条,成为了提供法律服务的便民窗口和普及法律知识的新平台。被评为河南政务微博创新运用一等奖。中原红盾、河南检察、清风中原、平安中原、文明河南、河南共青团、精彩河南、河南消防、平安商丘、清风漯河等政务微博的开通,传播法治信息,壮大主流舆论,促进了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信息互补和情感互信,形成了微博普法的集群效应和品牌效应。

(三)层层开办法治手机报。手机报具有覆盖面广、资讯量大、传播迅速、图文并茂、双向互动等特点,我省把开通普法(法治)手机报作为硬任务来抓,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办好法治手机报,将法律常识、法治资讯、法治名言、案例分析、新法解读等内容融入手机报当中,向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校教职员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在校学生、社团单位和企业管理人员、农村“两委”干部等重点人群进行发送。新乡、许昌、平顶山、焦作、三门峡、临颍、巩义等地先行先试,结合各自实际,编辑发送了大量内容翔实、准确权威的法治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到“法律就在身边”。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今年初,我省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中明确要求,全省县和县以上区域,年底前要全部开通普法(法治)手机报(短信)。目前,省级层面依托新华社河南分社和河南法制报社,开通了《河南法治手机报》,全省18个省辖市、159个县(市、区)全面推开了法治手机报编发工作。

(四)抓好法治影视剧、动漫、微电影的拍摄。法治影视剧、法治动漫和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是传播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有效载体,深受广大群众喜欢。近年来,河南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先后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联合拍摄了普法栏目剧《照亮心灵》,与省教育厅、省交通厅联合拍摄了《校车安全》系列电影科教片,与省妇联等单位联合拍摄了关注留守儿童性侵害的公益电影《如果树知道》,拍摄电视连续剧《走出监狱的女人》,北京、江苏、山东、河南等多家卫视在黄金时段进行了播出,拍摄了《警戒线》、《大墙无言》、《爱•回家》、《家道》、《从未放弃》等多部电影。省法院拍摄帮教失足青少年的微电影《我想叫声妈妈》,省检察院拍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微电影《心桥》。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拍摄了法治微电影《爷爷、孙子、狗》、《软软的信》、《山道弯弯》,法治动漫《警醒》、《小樱桃——小小消防员》、《代号12348》等大量法治文艺作品,其中登封市检察院拍摄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微电影《软软的信》荣获首届亚洲微电影“金海棠”奖一等奖。

三、加强引导,管好用好新媒体这个新平台

新媒体传播信息量大,应用范围广,及时、便捷、互动性强,是群众接受信息、表达感情、展示自我的重要平台。用好管好新媒体,利用新媒体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是新时期对法治宣传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2013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了领导干部公共关系与媒体素养培训班、微博建设培训班、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等多期培训班,今年6月,邀请新浪河南政务微博主管开展了微博管理专题讲座。7月,举办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就运用动漫、微电影等新兴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行了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是基础,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权威便捷的法治宣传作品是关键。我省将进一步推动和加强法治动漫、微电影、手机报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突出法治内容,提高作品质量,强化作品运用,把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投放到新媒体这个大平台上,使群众在欣赏相关作品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熏陶,达到传播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