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首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到位

14.10.2014  17:32

      新县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主要针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且残疾等级为肢体残疾一、二级,视力残疾一、二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一、二级,言语和听力残疾一级的困难残疾人。

      自年初县政府将为困难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护理补贴确定为2014年十项民生实事之一后,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残联认真研究,提请政府办出台新政办(2014)24号文《关于印发新县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于6月20日组织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香山湖管理区)分管副职、残联理事长和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培训会议 ,统筹部署全县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工作。利用报纸、电视进行宣传,通过下村入户走访讲解,大力宣传此项惠民政策。采取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残联审核、县残联审批的程序,对全县常驻户口的困难重度残疾人落实每人每月100元的护理补贴。

      全县各乡镇(产业集聚区管委会、香山湖管理区)的223个村(居委会),将首批重度残疾人申报资料初审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各乡镇残联将符合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上报,再由县残联审定,最后由县财政将上半年每人600元护理补贴,打入1365名困难重度残疾人(一级503人、二级862人)账户中。下半年计划从11月份开始审批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让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

 

来源:新县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