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和电视协议供货项目变更公告

14.01.2015  20:08

新县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和电视协议供货项目

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名称:新县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和电视协议供货项目

采购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5)09号

二、 原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3.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所投货物内容。

    3.5非新县区域的供应商在新县境内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

    3.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得作其他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机构。

    3.7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3.4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经营范围含所投货物内容。

    3.5非新县区域的供应商在新县境内必须有售后服务机构。

    3.6投标人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新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