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廖峰被“双开” 非法占有私分国有资产

30.10.2015  10:51

新乡市盐业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廖峰贪污、受贿、非法占有、私分国有资产、单位受贿、违反财经纪律、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接受礼品。

经市纪委、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廖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新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