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档案局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7.10.2015  10: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的通知》(新档〔2015〕25号)要求,从10月中旬开始,新乡市档案局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局长苏万钦和副局长毛卫兵、牛永斌带队,针对各单位档案保管、档案库房安全和“三查三保”等方面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

10月20日,在局长苏万钦的带领下,检查组对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乡市委党史研究室和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苏局长首先实地查看了上述单位的档案室,查验了档案相关的各项制度,向档案工作人员询问了近几年文件资料的归档情况,随后,向各单位档案工作主管领导反馈检查意见。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都非常重视,档案室建设规范,制度齐全,希望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下一步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提升本单位档案工作水平,着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工作,为新乡市智慧城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目前,检查工作还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