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内部装饰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05.08.2014  19:02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内部装饰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内部装饰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WCG14095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程规模:背景墙52㎡、钢架32.4㎡、地砖120㎡、走廊吊顶485㎡,墙漆2900㎡。(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谈判文件、清单、图纸)。

2、工程地点: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

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四、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外省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登记备案,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3)15号);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4年08月05日至2014年08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30--11:00  ,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新乡市平原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国贸大厦A座6楼622房间。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现场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外省进豫企业提供外省进豫企业备案证明。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4年08月1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平原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国贸大厦A座6楼622房间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

十、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3-51215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3-3695118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0373-2819185      新乡市卫滨区监察局0373-2826111

新乡市卫滨区审计局0373-2826100      新乡市卫滨区发改委0373-2826079

2014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