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土方外运工程澄清文件(01号)

26.06.2014  12:05

致各投标人: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土方外运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2款第(6)项现变更为: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条第5.1项现变更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3、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土方外运工程。

特此澄清。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