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综合楼中央空调购置与安装招标公告(二次)

11.10.2014  18:29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乡市中心医院全科医师临床培养基地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新发改社会[2013]26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及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央空调设备购置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乡市金穗大道56号,新乡市中心医院院内,建筑面积约10800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2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49.6米,总投资约4524万元。
2.2资金来源:单位自筹及中央预算内资金
2.3落实情况:已落实
2.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中央空调主机冷却塔补水水箱间给排水管道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范围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LS-1/2 高效螺杆式冷水机 台 2
2 冷却塔补水泵 台 3
3 不锈钢拼装水箱 座 1
4 以上设备连接管件(包括与主管道的对接材料及施工) 套 1
质量要求:货物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中央空调制造验收标准,安装质量一次性通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空调制造厂商或经中央空调生产商授权的供应商;
⑵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商,应同时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承包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央空调制造厂商的制造许可证及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⑷投标人应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的本公司完成的合同额100万元以上的拟投标中央空调主机同一品牌的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
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中央空调主机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且每家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中央空调主机;
⑹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及公司无行贿犯罪调查结果(在有效期内)。
⑺投标人近三年没有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发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⑻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事项
4.1报名的投标单位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4.2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30(法定公休日除外)
4.3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8号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人:王女士 手机:13949105607
五、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无损后无息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3日 9 时00分
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监督单位:新乡市人民政府大型项目建设办公室 电话:0373-3696883
新乡市监察局 电话:0373-3076005
新乡市财政局 电话:0373-3688617
九、招标人:新乡市中心医院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56号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0373-2055051
十、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