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实施便利投资十二条新政

27.08.2018  23:21

新乡市以项目审批制度革新为抓手,推行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审批标准化、告知承诺、模拟审批、红灯报警、全程监控等“十二条”新政,简环节、优流程、提效能、强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全面优化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重构投资项目办理流程。 项目从申报之日起,即进入全称监控,行政审批部门一次性告清办理的条件、流程、办结时限、所需资料等相关事项,并明确行政审批部门服务专员,内部科室实行联合审查、会签机制,审批时限压缩为国家法定时限的三分之一以内。对重点民生项目,提供无假日服务。

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 编印了审批服务指南、受理要点、审查要点等规范化标准,制定了“两级十同”,即:市县两级同一审批服务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事项编码、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表单内容统一。通过标准化,审批人员只能看到项目编码,按标准化要求进行审查,减少了项目上报要件,规范了要件内容,大大减少项目单位的工作量和成本。

推行企业承诺、部门事后审批制。 按照“告知标准、企业承诺、事中监管、失信惩戒”的原则,行政审批部门先告知建设单位具体的建设要求,建设单位再按照建设要求和国家标准做出书面承诺,然后审批部门直接做出审批决定,待项目建成合格后,审批部门按标准办理相关证件,对失诺企业予以惩戒,大大缩短项目落地、开工时间。

创新开展模拟审批。 针对已开展部分前期工作的建设项目,在尚未完全具备审批条件情况下,各部门假定前置条件齐备,提前介入,并依法分别开展技术性审查的预审批方式,使得建设项目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行政审批部门同时完成本部门的技术性审查,一旦要件齐备,项目单位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那拿到各个部门的正式批文,从而节约前期推进时间,加快项目开工步伐。从实际效果看,可节约三分之一的审批时限。

实行红灯报警制。 对行政审批事项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凡行政审批事项一旦停滞或在规定办结时限的前一天,均要进行红灯报警。各有关审批职能部门遇到不可行事项的,应即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单位一把手,单位一把手仍解决不了的,立即上报政府主管领导,政府主管领导解决不了的,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一切事项都应围绕有解找办法,不为无解找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