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法院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02.12.2014  11:02

新乡县人民法院申请新乡县人民法院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新乡县隆翔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4年12月2日起至2014年12月8日止。

1、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法院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工程(预算金额18.2124万元)

2.采购内容:箱台一台(S11-400KVA),隔离开关一组(GW9-10/630A),10KV电缆53米,10KV架空绝缘线38米,10KV架空绝缘线10米(JKLYJ/Q-10/35),接地极4根,接地扁铁24米。

  3.申请单一采源事由:

此次新乡县人民法院变压器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工期短,质量要求高,基于变压器配电设备特殊性要求,必须在供电局所属的施工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运行,为加快工作进度,由本县新乡县隆翔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保障,新乡县隆翔电力有限公司前期为此项目做了大量工作,并熟悉安装环境,因此建议该单位负责此次配电设备的配置及安装工程,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需有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新乡县人民法院(联系人:杜倩倩;联系电话:13937371999),新乡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5589099 )

新乡县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