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观潮】微电影:微时代的创意表达

11.04.2016  13:03

近日,微电影领域热闹非凡。央视微电影映像频道开播,将打造“中国梦丝路情”大型系列微电影。首届“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艺术节”开幕,以“讲好中国故事,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面向国内外征集优秀微电影作品……这些只是微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一个缩影。据统计,中国微电影产业总产值达700亿元,作品年产量达2万部。微电影业已进入发展快车道,预计未来3年内总产值有望超过1000亿元。然而,微电影的高速发展也带来一些问题,如不少打着“微电影”旗号的网络视频,依靠软色情、软暴力吸引点击量。还有一些与微电影相关的创投和赛事活动流于形式,成为商业机构和地方政府的门面活动,很少产生具有影响力的作品和导演。一些人担忧,微电影正成为一个无所不包的概念,过多过杂的内容会消解微电影应有的艺术品质,可能使这一独特的影视形态在艺术上过早凋谢。因此,我们有必要回溯微电影的发展历程,分析其艺术特性,找到其核心价值,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其文化传播功能。

●较短片长:承担艺术探索、大众教育功能

片长较短是微电影最显著的特征。很多知名微电影作品片长都在一分钟左右,长一点的也不过四五十分钟。这一特征直接影响微电影的叙事和创意方式。对于剧情长片,编剧和导演有较长时间去建立故事情境和人物关系。经典的120分钟电影,推动剧情发展的事件往往发生在第15~30分钟之间。微电影需要立即建立叙事情境,将人物置于两难选择或行动困境中。从视听语言的角度来看,较强的空间假定性和风格化的摄影剪辑,正在成为优秀微电影必不可少的特征。

电影片长还和更广泛的创作和传播机制相关。在电影诞生之后的十多年间,短片是电影创作的常态。直到20世纪初,慢慢买票进入影院观看成为主流的消费方式,90~120分钟的标准电影长度才确立下来。好莱坞创作者们用从戏剧艺术学习的三幕剧叙事结构和“角色-行动”故事驱动方式,来适应标准放映长度的视听叙事艺术,构成了今天的电影主流艺术特征。但短片作为一种特殊的影视艺术形态也一直存在,承担先锋实验、大众教育、艺术探索等多重功能,威尼斯、戛纳等主流电影节都保留了短片展映和评奖单元,不少知名导演还参与到《巴黎,我爱你》《十分钟年华老去》等集锦式短片创作中。

●创作热潮:源于新型生产传播方式转变

自“微电影”问世以来,中国文化领域对其关注热度就居高不下。早在2010年,优酷网开始推出年度微电影计划,当年的项目以“11度青春”为主题,就涌现了现象级作品《老男孩》;2012年度又邀请许鞍华、顾长卫等知名导演参与创作。电视台也参与到微电影创作传播浪潮中。2006年电影频道《爱电影》栏目开播,其子栏目《爱拍电影》专门展示草根作者拍摄的短片;从2012年开始,电影频道节目中心还联合其他机构举办了两届类型短片创投季。陕西卫视的《华夏微电影》栏目2013年推出,展播优秀微电影。2013年央视微电影频道开播,助力传统电视媒体的互联网转型。传统电影节也纷纷加入微电影单元,以微电影、短片为核心形态的新兴赛事层出不穷。

当下中国的微电影热潮,与传统短片创作有什么区别?又体现了怎样的创作传播规律?从电影史的梳理中我们得到这样的启发:既然制片厂和院线观看方式催生了常规片长的电影形态,那么微电影的出现,也一定与生产传播方式的转变有密切关系。

微电影与商业广告有与生俱来的亲密关系。广告营销界研究者认为,“微电影”最早是由某汽车品牌提出的营销概念,其联手中影集团打造、由吴彦祖主演的广告《一触即发》是中国第一部微电影。除商业策划外,“微电影”概念能够代替传统“短片”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踩准了中国互联网发展的重要节点。因而,相对《一触即发》,普通观众更加认同的微电影鼻祖是筷子兄弟的《老男孩》。这部当时还被称为“网络短片”的微电影讲述了小人物们的梦想故事,价值观贴近草根和年轻人,具备当下网络文化的一系列特征,同时也具有基本的电影品质和完整的人物故事链条。微电影的热潮与移动互联网时代注意力的碎片化趋势也密不可分。由于移动互联网络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微电影观看行为从电脑转移到手机等移动端。微电影不仅在片长上便于通过移动互联网下载收看,而且在叙事上直奔主题和显著的视听语言风格也满足这种碎片化的收看预期。

●核心价值:代表艺术传播主要发展趋势

发展至今,微电影在一个统称之下出现了不同的变体,不同投资创作主体价值诉求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发展瓶颈。例如,出于各种目的的微电影赛事、展映和评奖活动多如牛毛,不仅助长了艺术创作的浮躁气氛,也不利于形成微电影的美学共识。其次,优秀微电影作品的传播机制还不成熟,线上和线下活动缺乏互动,推广和播出平台有限,无法形成应有的影响力,在口碑和经济上还较少能够反哺优秀的创作团队。基于历史和现状,要进一步促进微电影的良性发展和艺术成熟,应当重视营销价值、创新价值和表达价值这三种微电影的价值诉求,在此基础上理顺多种创投主体之间的关系,把握微电影在艺术和传播方面的主要发展趋势。

对于营销型微电影来说,其积极推手是具备特定商业或社会目标的机构。成熟的推广模式往往能使这类微电影短时间内获取较高点击量,充裕的创作资金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影片的视听品质。例如,摄影师曹郁导演的30分钟微电影《城市微旅行》通过纪实手法,将品牌精神和三位独特人物的生活哲学进行巧妙结合。可见,营销价值与艺术品质并不矛盾,很多符合传播规律的营销型微电影具有巧妙的创意和成熟的视听水准,在达成特定传播功能的同时也具有很高的可看性。由于微电影的制作成本较低又受影视市场陈规的影响较小,不仅可供初出茅庐的影视艺术工作者“练手”,还能实现以往由独立电影和先锋电影承担的艺术创新价值。比如2014年中国美术学院师生创作的微电影《风雪山神庙》以定格动画的形式重新构建《水浒传》的经典片段,在动画艺术创作方面有所突破。对于这类创作主体和作品,应当通过设立政府奖项等方式予以奖励,并协助创作者获得更多发展资源,帮助他们成长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新生力量。此外,微电影还为特定群体提供表达自我的渠道。近年来,一批由农民、建筑工人、医护人员等自导自演的微电影虽然未必有多高的艺术水准,但故事取材于真实经历,感情真挚,为当前传播格局中处于结构弱势的一方提供了自我表达的空间,能修正社会大众心中对某些群体的刻板印象。

总之,微电影不是一个筐,不能什么内容都往里面装。无论是草根原创,还是品牌制作,都应以保障艺术质量为前提,以提高思想内涵为目标,围绕营销、创新、表达这三大核心价值展开创作,这样才能保障微电影业在健康可持续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作者为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