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本月开始登记整改

16.05.2014  11:43

  昨日,市政府向社会公布《郑州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自本月起,我市将用半年时间,在全市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整改,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双赢”。

  按照方案部署,我市将全面掌握历史文物保护“五纳入”(即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整改及落实措施。详细收集、整理、检查未来三年内规划动迁的村庄及计划迁建地的名称、位置、范围、时限等文字及图纸资料。对纳入动迁区域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核查、登记,检查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和有保管机构)工作及文物保护规划、方案编制等开展情况,对未进入“三普”名录的名人故旧居、百年以上古建筑和具有重要特点的近现代建筑进行价值评估认定并登记在册。

  7月1日至31日,市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地区、各部门的检查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