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观察】加强稀有剧种保护工作

22.07.2015  10:38

加强地方戏曲保护与传承,是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河南作为戏曲大省,一方面在于我们有豫剧、曲剧、越调这些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力的剧种;另一方面,还在于我们有着众多特色鲜明、风格迥异的稀有剧种,如大平调、大弦戏、宛梆、怀梆、柳子戏等。据统计,目前我省列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稀有剧种就有29个,其中国家级项目14个,省级项目15个。

地方戏曲的振兴,重点是稀有剧种的保护、传承与振兴。近几年来,我省在稀有剧种保护与传承方面,已经做了大量开拓性的工作。但由于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以及人力、财力的限制,我省的稀有剧种保护与传承亟待全社会的支持与参与。

首先,我们要重新审视稀有剧种在河南文化中的地位。在戏曲整体边缘化的当代,稀有剧种更是边缘的边缘,很少为人所知,甚至一些人将其视为价值不大、可有可无的陪衬。我们并不否认目前许多稀有剧种从艺术层面来讲并不那么精致成熟,但是这种评价并不是基于文化视

角上的一种审视。文化应是充满多样性的文化,文化的发展离不开各种文化形态的共生共存。保护好这些稀有剧种,就是保护我们的文化多样性和发展的多种可能性,维持我们正常的文化生态,为河南建设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储蓄宝贵的文化资源。

其次,要加大资金投入,规范资金使用,强化人才队伍。目前,困扰稀有剧种传承发展的首要问题依然是资金不足。由于稀有剧种市场有限,且多在基层演出,演员收入较少。同时这些稀有剧种所依托的团体多为民营及民间班社,无法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即使是国有团体,所获资金也十分有限。因而无法开展剧目生产和人才培养,造成艺术水准的不断下滑和市场的萎缩。希望我省在资金支持方面能有更大的支持力度和更广的覆盖面。此外,建议“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文化惠民活动适当向稀有剧种、基层团体倾斜。针对当前稀有剧种剧团演职员收入偏低、“三金”缴纳参差不齐等实际问题,建议出台应对措施,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行业后继有人。

再次,要注重培育稀有剧种的创作和研究力量。戏曲并不是凝固的遗产,它是随着社会不断变化发展的,在当下,稀有剧种在坚持传承的同时,也要深入火热的生活,为人民创作出新的作品。如何加强创作、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应是下一步稀有剧种保护的重要任务。

(作者系河南省剧协副主席、河南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著名导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