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审批程序 推动文化企业对外合作——省政府外侨办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座谈会

22.05.2014  16:1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发〔2014〕13号)文件精神,省政府外侨办于5月13日下午召集省文化厅、省广电局、郑州市外侨办等三家单位,就减少对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对国有文化企业从事文化出口业务的编创、演职、营销人员等,不设出国(境)指标,简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出国一次审批、全年有效等有关事项,共同研究具体实施意见。会议由省政府外侨办出国管理处焦开举处长主持,省政府外侨办郭俊峰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代表进行了发言。
      郭俊峰副主任首先对出席会议的成员单位长期以来对我办出国(境)管理工作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我省文化产业出口发展的优势和前景是可喜的,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对照,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如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不强,我省文化企业“请进来”、“走出去”的合作项目还不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迫切要求我们加快文化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在这方面,希望大家能够集思广益、出主意、想办法、群策群力,助力我省的文化出口业务做大做强,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并为我省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希望各机关部门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方案。
      省广电局副局长宋凤仙说,省外办率先学习领会国务院13号文件精神,积极召集相关单位探讨研究实施意见,简化出国手续,对我省文化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政策依据,我省目前如武林风、梨园春栏目以及河南省国际频道在18个国家落地等项目,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这些文化产品我们要继续做好,并根据国务院13号文件的新精神、新政策,加快文化企业“走出去”的力度,尽快制定扶持文化人员“走出去”的实施细则。
      省文化厅、省广电局、郑州市外侨办参会代表表示回去之后抓紧时间学习落实文件精神,早日提出可行性的操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