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行走在自己的土地上

27.08.2014  16:25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特色造就一方文化产业。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近日发布的《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促进各地文化产业更加自觉地植根于自己脚下的土地,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特色文化依托民族和区域文化资源及自然禀赋的比较优势,与当地民众的生活、生产习惯和社会风俗息息相关,是历史上不同民族、区域的社会群体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文化风貌的集中体现,承载着中华民族一体多样的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具有宝贵的社会价值、艺术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习近平同志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文化生产和消费是中华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途径,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有利于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而且特色文化连接民生,对实现文化育民、乐民、富民的目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必须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努力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指导意见》特别指出,在产业发展尤其是特色街区、特色村镇、园区基地建设中,注重保护乡村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拆真建假,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

近年来,经过一个时期的积累和蓄势,中国文化产业显示出强烈的外溢效应,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引人瞩目。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文化创意的实践证明,即便是天马行空的想象,也离不开传统文化的涵养;即便是有如神助的灵感,追根溯源还是来自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把传统文化与时代趣味相结合,是成功创意屡试不爽的法宝。因此,《指导意见》强调创意引领,跨界融合,要求加强创意设计,打破行业和地区壁垒,促进特色文化资源与现代消费需求有效对接,加快特色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品品质,丰富产品形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我们天天行走于土地,却往往忽略了它的存在,对特色文化也是如此。要唤起文化产业界乃至于全社会对特色文化的关注,并且认识到,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产业的根基和血脉,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是区域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势头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产业基础薄弱、市场化程度不高、知名品牌较少、高端创意不足等问题。在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尚需发挥更大作用。

为此,《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布局合理、链条完整、效益显著的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形成若干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特色文化产业带,建设一批典型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和示范乡镇,培育一大批充满活力的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文化企业、产品和品牌。特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特色文化产业产值明显增加,吸纳就业能力大幅提高,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推动城镇化建设、提高生活品质、复兴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文化软实力等方面作用更加凸显。

指导意见》亮点频频,“干货”多多。比如,把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的重点领域锁定在工艺品、演艺娱乐、文化旅游、特色节庆、特色展览等特色文化产业。并且提出,要发展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带,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打造特色文化城镇和乡村,健全各类特色文化市场主体,培育特色文化品牌,促进特色文化产品交易。在保障措施方面,将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强化人才支撑,建立重点项目库,支持拓展境外市场,建立完善交流合作机制,等等。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中国文化产业对这块土地怀有同样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