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2013年廉租房建设项目高层住宅电梯采购文件的01号修改文件

01.09.2014  21:03

至各投标单位:

一、原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第一批货物到达现场经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运行投入使用半年后付至合金额的 95%,剩余5%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修改为“付款方式:第一批货物到达现场经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取得电梯运行许可证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运行投入使用半年后付至合金额的 90%,剩余10%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

二、原采购文件第十一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生产商获得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得5分。”修改为“生产商获得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得5分

三、原采购文件增加如下条款“凡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提供虚假技术参数、虚假技术信息的,经调查核实,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河南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