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细软集团文交会归来:文创产业亟需知识产权保护

12.11.2015  16:00

     2015年11月7日至10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受主办方特别邀请,中细软集团作为与会唯一一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度参与了首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品交易会,进驻创客厅并举行了知识产权路演等活动,中细软集团此行给文交会带去了创新的产品:知库宝(领先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和创新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积极拥抱互联网思维的同时,回归价值创造,回归客户服务。

 中细软集团创客区展示

五感体验馆

     本届文交会旨在搭建传统文化与市场的对接平台,吸引了国内外近400家文创企业及机构参展:台湾的亚太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带来了台湾陶瓷明星品牌“台华窑”系列彩瓷;南京设计廊为我们展示了南京城墙纸胶带、“皂访南京”手工皂、秦淮灯彩等设计品;天津的展商展示了香插、茶具等一系列用葫芦制作的创意产品,异常受欢迎。此外,京剧脸谱“代言人”盛华、剪纸艺术家张晓林等诸多国宝级非遗大师还亲临现场,与观众互动。这些工艺珍品融汇了传统文化与现代工艺的精粹,也是传统审美与当下原创性的完美结合。

    文化创意产业市场需求信号强烈

     文交会由第三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市文资办指导,也是第三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举办的最后一项主体活动。据市文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文创产业正保持快速发展势头。今年1月至8月,中国文创产业法人单位实现收入7000亿元,同比增长5.1%。伴随文创产业发展,文化消费市场也逐步扩大。截至目前,2015年第三届北京惠民文化消费季的直接消费金额达103亿元。实际上,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文化创意产业在稳步发展的过程中,价值也在不断体现出来。2014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794.3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13.1%,创历史新高。从全国范围来说,中国的发展本身蓄积了巨大的文化消费潜力和产业发展空间,每年文化消费可达4万亿元,但实际消费不足1万亿元,而目前这一需求还呈现“井喷式”增长。

     透过这一串数字,笔者感到:文化正从陈列在象牙塔里的艺术品变成货真价实的真金白银,过去一向被人视为“烧钱”的文化产业,正在变成一个具有很大投资价值的热门产业。文化创意能释放出巨大的经济力量已经成为一种现实,有创意的支撑,文化将迅速向“支柱性产业”靠拢。

    文化创意产业乃国家大力扶植的朝阳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因其一方面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另一方面却又具有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是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以来,国家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扶植力度从未减弱。仅2014年就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同年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这些政策性文件从财税支持、金融扶持以及行政审批程序等各方面都对文化创意产业抛出了橄榄枝,显示了国家扶植这一朝阳产业的力度和决心。

    文创产业要发展,知识产权当属重中之重

     “文化创意产业”是近年“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虽然上有国家政策支持,下有市场需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就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问题。

     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灵感、创意。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创造成本高、投入大,但易复制、复制成本低,在网络传播技术飞速发展条件下,这个特征就更加显著。再加上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较弱,侵权行为普遍——种种现象都使得人们意识到,文化创意产业是很容易受到侵权伤害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性是难以替代的,一旦知识产权保障力度不足,原创人员的整个创作过程包括设计、研究、制作过程中所有智慧和精力的耗费都将付之东流;其次,文化创意产业要想得到良好、稳固的发展必将依赖于产品品牌的建设,产品创意只有与品牌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文化创意产业才能够进行可持续性的发展,而知识产权保护正是文化创意产业品牌塑造的根本保障。基于以上两点,可以说文化创意产业是建立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之上,一旦文化创意产业缺乏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那么这个朝阳产业也必将走向消亡。

     因此中细软集团提醒广大文化创意企业家和工作者,哪怕企业才刚刚起步,产品市场走向不明朗,也不要忽视注册商标、申请专利和登记版权等工作,在有条件的前提下最好能够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战略,这将成为未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编辑:闫志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