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垃圾收集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垃圾收集清运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尉氏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开封市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垃圾收集清运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招标编号:尉财采2014(082)
投 资 额:97.5万元
采购范围:垃圾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垃圾箱840个;垃圾收集车18辆;垃圾清理工具8套;垃圾清理收集箱14个;垃圾收集点7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生产商参与投标的,经销商投标无效。经销商参与投标的,应提供生产商提供的唯一授权书(垃圾箱、垃圾收集车需提供);
3.4投标人在投标前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到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开标时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告知函应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4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商提供的唯一授权书(此项经销代理商提供)、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尉氏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尉氏县西关中路159号 地 址: 郑州市中原中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楼
联系人: 李女士 联 系 人: 胡先生
电 话: 15037810155 电 话: 0371-27777877 、0371-8655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