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郝敬红副局长主持召开道路交通安全会商会

26.05.2015  20:1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安全监管局郝敬红副局长于5月21日在省安全监管局主持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会商会,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2015年以来我省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和教训等情况,2015年以来我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113人,发生一次死亡20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我省车辆在外省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起。这些事故暴露出对农村面包车、农用车、营运客货车源头管理不深入,造成此类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多发。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保持道路交通“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跨上新的台阶。

省交通运输厅介绍了我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情况。会议确定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部门抓紧制定我省公路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大力推进落实隐患路段排查,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排查任务,为我省制定“十三五”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划奠定良好基础。

会议强调,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三部门应尽快起草《关于加强我省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建设工程开通前,必须组织由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设施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会议强调,各有关单位要从加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角度出发,密切配合,强化协作,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推动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监管二处  王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