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生赴境外游学不宜超两国八城

15.07.2014  11:34
  进入暑期,很多学生选择出国游学。昨天,教育部制定发布了《中小学学生赴境外研学旅行活动指南(试行)》,以促进活动健康发展,保障师生在境外的安全。指南强调,境外研学旅行一般应以小学四年级以上年级的学生为主体,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1/2。
  游学行程不宜超2国8城
  指南规定,境外研学旅行的教育教学内容和学习时长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在境外全部行程计划的1/2,境外研学旅行要注重活动特色,丰富教育内容,可以选择或者包含环保、科技、人文、自然、历史、文学、艺术、体育等主题活动。
  境外研学旅行一般应以小学四年级以上年级的学生为主体,组织三年级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参加活动的,举办者应当依法特别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境外研学旅行的活动时间和地点应事先进行合理规划,充分考虑中小学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承受能力,一般小学生不宜超过3周,中学生不宜超过6周。每次活动安排不宜超过2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参访城市不宜超过4个。除非特别需要,不宜组织跨国多地的境外研学旅行活动。
  学校组织游学不得牟利
  指南要求,举办者要为赴境外研学旅行团组配备随团带队教师,并指定1名带队教师为领队,团组的带队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学生年龄结构偏小的团组,需酌情增派带队教师。在境外期间,领队和带队教师要协调落实教育教学活动,常备护照复印件等学生信息,遇有危及学生人身安全或其他紧急、突发情形的,在第一时间向我驻外使领馆和举办者报告。
  指南特别强调,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境外研学旅行活动中牟取经济利益。中小学学生参加非本校组织的境外研学旅行的,家长应当告知学校;一个学校有超过5名学生参加同一个境外研学旅行的,学校应当告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