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教育体育局2010—2013年度鹿邑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节余资金招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08.12.2014  18:5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鹿邑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2010—2013年度鹿邑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节余资金招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商及代理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10—2013年度鹿邑县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节余资金招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C-ZKHT-2014-招字003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投资约 2200万元)
2、采购内容:钢质仪器柜、钢质药品柜、小学科学实验室、中小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教学办公用台式电脑、初中理科实验室玻璃器材、初中教学仪器(理科)。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
4、交货地点:各项目学校
5、项目分包说明,此项目共分为23个包;
第一包(钢质仪器柜、钢质药品柜)
第二包至第三包(小学科学实验室)
第四包至第十六包(中小学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
第十七包至十九包(教学办公用台式电脑)
第二十至二十一包(初中理科实验室玻璃器材)
第二十二包至二十三包(初中教学仪器(理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下列要求:
第一包投标人应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所投产品必须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名单中。(省教育厅没搞资格预审的产品除外。不接受入围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
第二包至三包投标人应为“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项目”入围供应商(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不接受生产厂家的授权;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
第四至十六包投标单位必须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所投产品必须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该产品生产厂商必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
第十七包至十九包投标单位必须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预审合格的单位,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生产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并附生产商的授权。所投产品必须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名单中(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办公设备),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
第二十至二十一包投标人应为“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项目”入围供应商(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省教育厅没搞资格预审的产品除外),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
第二十二至二十三包投标人应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所投产品必须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名单中。(省教育厅没搞资格预审的产品除外)。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
(2)以上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均应不低于1000万元,且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资质。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一份2012年以来同类业绩证明(出具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中标信息网上可查);
(3)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商业贿赂证明;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集中采购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电脑、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的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个投标人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五、报名时间
凡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者,请携带以上资料于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在周口市汉阳路滨江国际7号楼1823房间。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2日17时30分)。
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生产商携带以上资料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生产商对代理商的授权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94—7213914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周口市汉阳路滨江国际7号楼1823房间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0394—8902688
                                                                                                                  2014年12月8日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