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群众评价工作

03.06.2014  13:23

5月30日下午,对由市纪委、市委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等6个单位组成的第二联评组在市人民会堂进行群众评价,为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群众评价工作画上句号。

5月28日至5月30日,我市按照职能相近、业务关联、人员广泛的原则,将80个市直单位分为11个联评组,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群众评价工作。市委党群部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协机关、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和淇滨区等分别进行了群众评价。

本次评价工作的参评人员分为单位参评人员和全评参评人员两部分,单位参评人员由各单位科室负责人、部分党员干部职工、下属机构负责人、离退休干部代表组成,全评参评人员由工作服务对象代表和部分党员群众代表组成。该项工作主要是对单位领导班子“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评价学习教育组织、规定内容学习、学习效果以及征求意见的广度、深度,意见梳理、边学边查边改等情况。

据了解,开展群众评价工作是坚持开门搞活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的重要载体,是聚焦“四风”、扎实推进作风建设的有效途径,是落实“一学三促四抓”的实际行动。群众评价是对第一环节活动成效的一个重要检验形式,我市群众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促进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健康开展,为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奠定了良好基础。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