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家具(窗帘)采购公告

29.09.2014  19:35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水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金水区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家具(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水区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家具(窗帘)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4-G-143号;
招标范围: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项目采购项目简单说明
本项目名称为金水区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家具(窗帘)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金水区教育体育局,采购资金为划拨及自筹。
共分为以下标段:
第1标段:3-8层窗帘;
第2标段:9-15层窗帘。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货物生产销售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其经销商;
3.3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经销商必须出具其代理资格证明(优先考虑生产厂家,其次考虑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供货商);
3.4郑州市外企业须在郑州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
3.5供应商须通过企业注册区级及以上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3.6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个供应商投标;
3.7办公家具标段需提供2011年来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原件不少于一份;
3.8本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5号名门国际北楼1908室;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4.4招标文件发售价格: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5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52若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投标,供货商取得对所投产品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4.5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54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原件不少于1个。
4.55供货商须通过企业注册区级及以上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必须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大河公馆酒店六楼会议室(红专路姚寨路西南角)。
6.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2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大河公馆酒店六楼会议室(红专路姚寨路西南角)。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班乐宁
电 话:0371-86226101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