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10.03.2017  20:33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7〕14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4名, 每学院限推荐1人,其它单位人员到学科所在学院报名。

(三)推荐对象:

重点推荐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三)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四)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高校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送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人于3月10日登陆“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网址:http://dtr.haedu.cn,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填报《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二)《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人一式3份,使用管理系统的《登记表》打印功能进行打印。(正反双面打印或复印,供校内专家评审使用)。

(三)根据附件1要求,填写《登记表》,并整理相关材料。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7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四)《河南工业大学教育厅学术带头人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请如实填写)。

(五)各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连同推荐人选考核材料(要求见附件1)于3月23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5), 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67756898

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zip

                                                                                                  人事处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