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南阳市宛城区2010-2013年义务教育农村薄弱学校装备类改造项目修改通知

14.07.2014  21:22
项目编号:WJZC[2014]GK085
1至9标段原招标文件内容现做如下修改:
一、1至9标段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F 开标、评标、定标 “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标明投标项目完成期限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完成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的;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6、提供虚假信息者直接按无效标处理并录入投标人诚信记录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未能提供“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原件的为无效标。”
均修改为“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时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未标明投标项目完成期限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完成期限;
4、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的;
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6、提供虚假信息者直接按无效标处理并录入投标人诚信记录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未能提供“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的为无效标。”
二、1至9标段原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D 投标文件的制作“三、投标文件制作要求:2、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均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单独密封。”均修改为“三、投标文件制作要求:2、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每份投标文件封面,均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全部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三、5至9标段原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的所有:(1)教师工作台技术指标要求:长宽高120mm*60mm*75mm,桌面板材为16mm厚灰白色三聚氰胺板,带键盘拉板,右侧主机位,左侧三个抽屉,采用国标连接件连接。(2)中学/小学工作台技术指标要求:长宽高140mm*50mm*75mm,桌面板材为16mm厚灰白色三聚氰胺板,主机位含键盘拉板,采用国标连接件连接。”均修改为“(1)教师工作台技术指标要求:长宽高1200mm*600mm*750mm,桌面板材为16mm厚灰白色三聚氰胺板,带键盘拉板,右侧主机位,左侧三个抽屉,采用国标连接件连接。(2)中学/小学工作台技术指标要求:长宽高1400mm*500mm*750mm,桌面板材为16mm厚灰白色三聚氰胺板,主机位含键盘拉板,采用国标连接件连接。”
四、 原定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14年 7 月 22 日 9 时 00 分”延期为“2014年 7 月 29 日 10时 30 分”。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南省城建招标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
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城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