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开封县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开封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就2014年开封县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4年开封县教育体育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开财豫[2012]152号、开财豫指[2012]656号、开财豫指[2013]416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金额:约212万元
3、采购内容:
A包: 桌椅
B包: 12层—24层不锈钢蒸笼、不锈钢炒菜炉、开水器、卧式冰柜、六门冰柜、切肉机、消毒柜、切菜机、洗菜机、洗菜池、工作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 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制造商。
3、投标人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业绩合同至少1例;
4、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厨具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该类项目)、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GB/T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燃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燃气器具检验合格报告;
5、投标人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同类项目(厨具设备销售安装及伴随服务)业绩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业绩合同至少1例;
6、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时间:2014 年 8月 18日至 2014年 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开封县县府西街建行三楼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服务厅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相关业绩合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GB/T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燃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燃气器具检验合格报告。
以上证件检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备注: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有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封县县府西街建行三楼)开标室
2、逾期未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厂家在投标文件递交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见汴交管委〔2014〕1号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开封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837880068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618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