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细则 看看哪些是“雷区”

14.10.2015  08:35

中原网讯(记者 张勤) 过年过节的,家长热心送一些礼金,老师能拿吗?家长说:“xx老师,马尔代夫挺美的,您去转转?”这时,老师可以说“ok”吗?从昨日开始,随着《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正式发布,老师们要对家长的“示好”坚决说“”了。否则,将会面临警告、记过,甚至开除的处罚。

细则》规范教师的 从教行为

据了解,下发《细则》主要是为了规范全市中小学老师的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维护教师队伍形象,同时也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细则》的出台广泛征求了基层广大教职工意见,同时也借鉴外地相关经验。

细则》出台后,不仅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明确规定,同时也将按照《细则》,对教师师德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如果出现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将严格按照《细则》对其进行处理。

家长想送礼 老师坚决不能接

一直以来,关于“是否给老师送礼”这一问题,社会上争论不休。

有的家长认为,不送礼,老师会生气,不好好教导自己的孩子。但实际上,不少老师也反映,其实家长送礼是在给老师“加压”,接了,自己不安心,不接,家长不安心。

对于这个问题,《细则》有明确规定。《细则》要求,老师不能接受家长的礼金、礼品卡等,同时也不能参加由学生或者家长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此外,通知要求,《细则》下发后,不仅要在学校开展学习,还要求各个学校以多种形式将《细则》传达给学生和家长,引领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育人观。

哪些行为是“雷区

记者看到,《细则》中详细列举了各种违规行为。同时规定,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或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4个级别。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