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6日开始报名

15.12.2016  14:04
  记者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河南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12月16日—12月1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7日—12月20日。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的社会考生,河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的学历条件: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2016年下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12月16日公布。考生可凭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      报考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12月16日—12月19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辖市为面试考区。      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17日—12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现场确认通过,考生须在12月21日12:00前完成网上付费(网上支付流程图见附件3)。未经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报名材料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的社会考生需携带①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籍不在我省,但人事档案在我省的考生另需补充提供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打印)。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①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②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2);③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面试内容及科目      全省面试开始时间为:2017年1月7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260元/人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有关面试内容和要求,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考生可登录www.ntce.cn查询),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初中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5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分14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各省辖市、各高校不得以教师资格考试的名义收取学生的其他费用,不得向报名考生提出任何附加条件。不接受任何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集体报名。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参考,若出现考试违规情形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记者 汤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