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八督导组反馈脱贫攻坚督导意见

15.04.2016  18:21
按照4月7日省委召开的省级领导干部联系贫困县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脱贫攻坚督导意见反馈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1日至12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长训带领省委省政府第八督导组分别赴漯河市、平顶山市对脱贫攻坚督导情况进行面对面反馈。督导组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指示,并按照好的做法、存在问题、整改建议等内容要求对漯河市舞阳县、平顶山市叶县、鲁山县反馈督导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督导组要求, 一要 科学合理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充分发挥好其撬动农村快速发展的杠杆作用。对意见反馈和经时间检验不能胜任工作的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在5月15日前重新选派到位; 二要 充分发挥好专项扶贫资金效益。针对项目建设评审慢、验收慢、资金拨付慢的“三慢问题”,要根据实际,在4月30日前,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采取得力措施,尽快使滞留资金发挥好效益。针对下一步工作开展,督导组强调, 一是 抓住脱贫攻坚战的大好机遇,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质量; 二是 因地制宜创新扶贫模式,调整当地产业结构,大幅提高农民收入; 三是 扶贫政策要与低保政策有效衔接,通过民政部门建立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强化政府兜底保障,避免出现“数字脱贫”; 四是 扶贫开发工作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序衔接,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整合贫困群众的思想和精神力量,增强发展致富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漯河市、平顶山市及其相关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以这次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建立台账,全力整改,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一定把脱贫攻坚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