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违建放行,如何依法治国

01.07.2015  16:56

违章建筑业主只要向政府缴纳一笔数万元的“赞助费”,就可以得到“豁免”;不缴纳的,则会面对停水停电,这样的事情,在湖南省平江县南江镇已经持续两年。(7月1日 南方都市报)

因为镇财政紧张,缺乏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3年新任领导上任以来,镇政府开始默许违章建筑的存在,前提是只要向镇政府缴纳一笔1.5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赞助费”即可,“然后就随你怎么盖”。这样的做法虽然看似是为了政府更好的开展工作,为了政府开了源,但是却会造成许多的恶果。如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集中整治违章搭建了,那么这些建筑拆不拆呢?拆吧,这些建筑的业主缴纳了一笔赞助费,已经在镇政府眼中从违法变成了“合法”;不拆吧,又怎么能够拆除其他没有缴纳赞助费的违章建筑呢,毕竟大家都是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是属于违法的。

这样的进退两难的境地还只是冰山一角,如果纵容了这样的违法行为,就会形成违法的洪流冲开法治的大坝,在各地形成违法不严肃追究甚至不追究的潮流,这样的话谈何依法治国,谈什么和谐社会。笔者认为,这样的头开不得。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反腐倡廉的不断升温,政府工作风气得到有效的改善,为依法治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了更好的推行依法治国,咱们就应该让咱们的政府官员带头依法行政,以身作则。如果咱们的官员都做不到依法,又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人民群众依法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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