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

13.07.2015  18:01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编制方案和说明

  一、编制说明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和查询河南省财政厅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豫政办〔2008〕21号文附件),编制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收信息为2003-2007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该向社会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做到全面、系统,要覆盖属于公开范围的全部信息,并保证目录编制的分类清晰、体系完整,为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科学完整的体系打好基础。二是标准化。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分类,建立索引编码,对同类的信息采用相同的术语,避免由于标准不同给建立跨部门、数据库和提供统一的信息查询带来困难。三是数字化。利用财政厅网站建立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对于主动公开内容,实现网上即时查询;对于申请公开内容,可以通过网站实现依申请公开。

  二、目录格式

  省财政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格式见表1。

表1:信息公开目录格式

索引号

信息

名称

内容概述

公开

形式

生成

日期

备注

  填写说明:

  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

  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内容概述:对信息内容的简单介绍。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生成日期:信息正式形成或变更的日期。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描述。

  三、编码规则

  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索引号六部分数字组成,中间用“-”相连,其结构为:地区部门代码-部门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公开形式-流水号。

  (一)地区部门代码。省政府办公厅规定我厅为10120。

  (二)部门代码。以阿拉伯数字两位数代表。

  办公室01,人事处02,综合处03预算处04,国库处05, 国库支付局06,行政政法处07,教科文处08,经济建设处09,农业处10,社会保障处11,政府采购处12,税政与条法处13,企业处14,金融贸易处15 ,农业税管理局16,税改工作处17,债务处18,会计处19,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20 ,监督检查处21 ,机关党委 22,离退休干部工作处23,监察室24,项目办25,省农村综改办26,机关服务中心27,科研所28,信息中心29,投资评审中心30 ,干部教育中心31,农业综合开发公司32,注册会计师协会33,资产评估协会34。

  (三)内容类别号:按照《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表》规定,有关事项的“分类号”见表2:

表2:信息种类及其分类号

信息种类

分类号

备注

机构设置类

01

领导简历、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

法规规划类

02

财政规范性文件、财政政策、发展规划

行政许可类

03

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

财政数据类

04

财政收支统计数据及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报告、决算报告

业务流程类

05

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

人事管理类

06

公务员招录和公开选任干部

政府采购类

07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信访举报类

08

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其他信息类

0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财政信息

  (四)信息生成年号:如某条信息2007年×月×日生成,此条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7。按照由近及远进行整理的要求,主要有2003、2004、2005、2006、2007五个年份,重点是2007年。

  (五)公开形式。按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分类,分别以0、1表示。

  (六)流水号:某条信息在填报时系统自动生成的顺序编号,由五位数字表示。

  如,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2008年生成的第一条主动公开概况类机构职能信息的信息索取号应编写为:10120-01-01-2008-0-00001。

  四、工作安排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重点是2007年以来的信息进行清理,按规定格式编制目录,并将电子版于4月25日以前交厅办公室审核汇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完成后,各处室、单位必须根据新信息生成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更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