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豫全国政协委员审议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10.03.2018  08:32

  3月8日下午至9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住豫全国政协委员,在各小组审议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主席刘伟说,完全同意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这次政协章程修改,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政协工作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集中概括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政协工作,保持政协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四个自信”,实现政协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与时俱进,具有重大意义。新的政协章程审议通过后,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准确把握修改原则和内容。要做好政协各项制度、规程、文件的修订工作,确保与新章程相协调、相一致。要严格贯彻执行章程,把学习贯彻的成效,体现到提高政治站位、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上来,落实到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政协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上来,使政协工作在新时代有新作为新贡献。

“修改政协章程很及时、很必要。”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守刚,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高体健、张震宇等全国政协委员一致认为,新时代新形势对政协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确有必要对政协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以指导新时代政协工作的有序开展。政协章程修改必将更好地推动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委员们纷纷表示,修改政协章程是更好地推动政协工作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在习近平新时代s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广泛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