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改革首批公布58条事项

16.06.2014  09:5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分批梯次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我市近日公布了全面深化改革第一批重点改革事项,共涉及四类58条(方面)内容。

  58条重点改革事项中,涉及国家、省已确定改革事项的贯彻落实共计19条。分别为实施政府机构改革,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人口发展体制改革,健全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制度,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公开,全面推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做好废止劳教制度后的相关工作,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创新推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

  涉及上级探索性改革的试点争取共计12条。分别为申报中国(郑州)自由贸易实验区,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争取航空港区改革政策试点,创建国家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国家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试点城市,创建信息惠民国家示范城市,申报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申报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争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争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关试点,争取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相关试点,申报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试点。

  涉及权限范围内改革的突破创新共计14条。分别为创新城乡一体化行政管理体制;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环境保护机制;提升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放水平,落实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落实、深化省直部门与实验区直通车制度;完善新郑综合保税区功能,实现口岸作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贸易服务四大功能全覆盖,整合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出口加工区、河南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转型升级;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要素平台;建立健全文化经济政策;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涉及已实施改革措施的深化提升共计13条。分别为城乡规划土地建设管理“六统一”体制改革,即规划统一管理、土地统一收储、用地统一转让、补偿统一标准、收益统一分配和工程统一建设;产业集聚区与所在行政区管理套合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三房合一”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即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机制;“五险合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为核心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改革;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使用干部制度改革;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实行“双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文化事业改革。有关这13条方面的改革,我市之前已做出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