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靴子”终落地 转型以减换增

20.03.2016  11:11

  3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从今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预计今年营改增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大幕即将拉开之际,外界还存在一些疑问,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哪些新看点?怎样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财税部门还将采取哪些准备工作?对此,财政部有关部门作出了相关解答。

   “双扩”呈现四大亮点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哪些新的措施和改革内容?对此,财政部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即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和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具体而言,有四大新亮点,一是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二是合理安排税率。在现行的17%、13%、11%、6%四档税率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三是规模大。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减税规模的年化指标约为此前纳入试点行业减税规模的2倍。四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这一政策实施之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业内专家分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一是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力地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三是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四是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

   “轻装上阵”激发活力

  营改增试点已经实施4年多,试点运行情况如何?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592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113万户,占19%,小规模纳税人479万户,占81%,累计实现减税6412亿元。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只减不增”如何做到?在设计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作出妥善安排。明确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总体上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负、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的政策效果。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对前期试点行业和原增值税纳税人税负有何影响?对此,财政部有关部门回复,二者的总体税负会有所下降。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特别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