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收购医保药品 “药贩子”涉嫌非法经营

23.09.2015  11:17

  低价收购医保药品,再提高价格出售,看似轻松的“生财之道”,却触犯了法律。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李明卫提起公诉。

  去年年初,无业的李明卫想到做“药贩子”生意:低价回收药品,再提高价格、以低于市价转售,赚取中间差价。

  他印了一批名片和小广告,写着“高价收药”字样,列出收购的药品名称,并附上手机号,到市区各医院、菜市场、商业街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四处发放。他收药的价格为原价的四五折左右。出售时,他加价10%。

  不少市民为了套现,用医保卡到医院或药店购买李明卫指定的药品,然后低价卖给他。

  除收购医保药品外,李明卫还向他人“收购”医保卡,用较低的折扣购买医保卡内的余额,再用“收购”来的医保卡购买医保药品,以此获利。

  做的是药品买卖,但李明卫却没有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今年4月,他因无证贩药被查处。

  经查明,从2014年初开始,李明卫非法收购、出售药品种类50余种,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办案检察官指出,近年来药贩子非法经营的案件频发,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给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威胁:有些药品已过保质期仍被销售;有些药品来源渠道不明,可能掺假;一些药品被药贩子收购后,因储存条件相对简单,可能变质,服用后对人体有害。

  办案检察官还表示,利用医保报销的政策,通过医保卡低价购买药品转卖给药贩子,骗取国家医保补贴,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