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宗教局收听收看全国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25.09.2017  19:48

9月21日,全国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出席并讲话。她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部署,准确把握宗教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抓好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河南省设置了分会场,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宗教局局长贾瑞琴,省委统战部副巡视员陈照顺,省宗教局副局长郭瑞疆以及省宗教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宗教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宗教工作负责同志共计90余人,同步收听收看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结束后,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现场召开了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会议,对我省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贾瑞琴指出,要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省宗教工作系统和宗教界人士中间,掀起宣传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热潮。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好新修订《条例》。 要认真学习新修订《条例》全文、国家宗教局发布的答记者问和新修订《条例》宣传提纲,认真学习国宗局领导解读学习的文章,认真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要媒体社论,真正理解新修订《条例》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重点内容。要指导各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学习计划,保证学习时间,丰富学习形式,把新修订《条例》条款内容纳入讲经讲道活动,按照新修订《条例》规定开展宗教活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要积极协助党委宣传、统战部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和解读新修订《条例》,帮助社会各方面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为实施新修订《条例》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是加强新修订《条例》的培训工作。 要把宗教工作“三支队伍”的培训,作为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重要环节。制定培训工作方案,专题研究部署,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对本地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新修订《条例》的轮训工作。要积极推动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设置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课程,把讲授新修订《条例》作为课程重点内容,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党政干部的培训。 三是切实提升宗教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要按照国家宗教局的统一部署,在明年《条例》实施前,抓紧重新梳理本级宗教工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机关内部的宗教行政执法程序,细化具体操作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重点是搞清楚宗教行政许可、宗教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宗教执法裁量标准,既不能行政越位、也不能行政不作为,更不能行政违法。要借助这次新条例颁布的有利时机,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当地编制等部门抓紧解决县级宗教工作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必要的执法装备等问题,确保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有人员管事、有条件干事、有业务素能干成事,能适应新形势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