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强化“四种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7.06.2014 19:26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政治”的意识,在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过程中,牢固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理念,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政治敏感性,时刻以大局为重,始终秉持公心,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坚决纠正只考虑眼前利益、局部利益而不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的错误观念。
二是强化程序意识。进一步强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的意识,充分认识程序违法即处罚无效,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要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杜绝以各种理由不履行程序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的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执法就是服务,规范就是引导”的意识,将警示和教育向行政处罚两端延伸,实现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指导服务转变。对轻微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教育、警示,预防和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杜绝“以罚代管”和“只罚不管”的现象发生。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意识。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省局及市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意识,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理念。使大家充分认识到违法行政不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损害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同样也会使执法人员自身承担相应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17.06.2014 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