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公安局2013、2014年中央转移支付部分装备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3、2014年中央转移支付部分装备款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公安局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3、2014年中央转移支付部分装备款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4(045)号
招标编号:ZYZB(K)-[2014]-0702号
2.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投资额:约461万元
2.5、计划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包段划分:
包段号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单位:批) |
第一包 控制价:410,000元 | 1 | 现场勘查测绘、记录、分析设备 | 1 |
2 | 现场勘查辅助设备 | 1 | |
3 | 现场勘查防护设备 | 2 | |
4 | 法医检验鉴定仪器设备 | 1 | |
5 | 影像技术检验鉴定设备 | 1 | |
6 | 隐蔽侦查取证设备 | 1 | |
7 | 其他勤务装备 | 6 | |
第二包 控制价370,000元 | 1 | DNA样本采集设备 | 1 |
第三包 控制价170,000元 | 1 | 卫生医疗设备 | 1 |
第四包 控制价2,960,000元 | 1 | 会见管理系统 | 1 |
2 | 报警受理系统 | 1 | |
3 | 图像显示系统 | 1 | |
4 | 公安专网程控交换系统 | 1 | |
5 | 视频会议系统 | 1 | |
第五包 控制价500,000元 | 1 | 网络安全设备 | 1 |
第六包 控制价200,000元 | 1 | 训练装备 | 1 |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包段资格要求:
第一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省级公安机关出具的警用设备批复销售文件、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指掌纹自动识别采集系统与河南省公安厅指掌纹自动识别采集系统信息共享、互联互查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供货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评标时提供);.
第二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经销商需出具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试剂盒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评标时提供);
3、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三包: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医疗货物生产企业或是经销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第四包: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营业执照内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且具有《河南省公安厅出具警用产品准许销售证明文件》。
4、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经销商需出具MCU、视频终端和千兆复用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评标时提供);
6、经销商需出具会见管理系统及图像显示系统(审讯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函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评标时提供);
第五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3、投标人所投发动机、发电机、控制系统必须是同一个生产商,便于维护保修。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内燃机发电机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泰尔认证中心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5、投标经销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供货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评标时提供);
第六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与开标时均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4、报名须知
4.1 请于2014年 7 月 28 日至 2014年 8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
报名时投标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中全部要求的证件。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4.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5695033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1513787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