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摒弃评价观念“误区”,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19.12.2014  18:43

    学术评价,既要重视研究主体的研究成果价值,更要强调研究主体的精神价值评价,将德和才有机统一起来,这样的学术评价才是完整的、系统的和科学的。

  学术评价是对学术研究成果价值的全方位认识,是学术生产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术评价体系和学术评价机制的优劣,既影响到学术研究的整个生态环境,又事关学术研究主体的价值导向和精神追求。在长期的学术研究实践中,学界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学术评价机制和学术评价体系,对于推动我国学术研究实践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当下的学术评价体系和学术评价机制还存在种种不完善的地方,集中地表现在学术评价的价值导向和学术评价的方式方法上。尤其是,学术评价实践中存在着几个认识和观念上的“误区”,已经成为影响学术评价科学性和全面性的重要问题。

  一是将出版评价等同于学术评价。以期刊为本位的出版评价,在当前学界比较盛行,形成了以“核心期刊”评价为中心的期刊评价体系。而且,这些期刊评价,很多时候被科研院所直接套用过来,作为评价学术研究主体成果价值的重要手段,造成以刊论文、以刊论人的现象。以刊论文也好,以刊论人也罢,都是将期刊出版评价等同于学术评价的表现,混淆了两者的概念、区别和联系,最终造成出版评价的异化和异化的学术评价。出版评价原本是评价学术成果研究平台的,而学术评价是评价学术研究成果和学术研究主体的。这是两个概念不同的评价,但在很多科研院所中,出版评价被广泛用到职称评定、荣誉授予、成果奖励认定上。这种由出版评价的异化而最终导致的学术评价的异化,严重地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学术评价秩序,需要我们在观念上彻底地改进和纠正。

  二是将成果评价等同于主体评价。从本质上来说,学术评价是对学术研究主体及其研究成果价值的认识和判别,是以学术研究成果为本位,并兼顾学术研究主体学术风范的综合价值评价。但是,在现实的学术评价中,也有很多科研院所将学术成果评价等同于学术主体评价,想当然地认为学术成果的优劣就代表着学术主体素质的水平高低。在这一认识逻辑的左右下,很多单位评先进、授荣誉,无一例外的考虑对象就是获得优秀成果奖励或奖项、项目的研究主体。实际上,成果评价和主体评价是两个概念,都是学术评价的组成部分。对于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来讲,两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但是,绝不能将成果评价等同于主体评价,更不能代替学术评价。能够创造出优秀的学术成果,并不一定代表研究主体的道德高深、人格高尚和作风优良。换言之,德和才是两个问题,有德之人未必有才,而有才之人也未必有德。学术评价,既要重视研究主体的研究成果价值,更要强调研究主体的精神价值评价,将德和才有机统一起来,这样的学术评价才是完整的、系统的和科学的。

      三是将结果评价等同于过程评价。学术评价是一个开放性、动态性过程。对研究主体学术成果价值的认定往往不是一次完成的,需要假以时日,多次评价。从研究成果本身来讲,很多研究成果的价值是需要时间沉淀的,也需要评价主体的深入认识和发掘。研究成果价值的认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复杂繁难的认识过程,有时候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蹴而就地发现和认识到其价值。与此同时,学术评价不仅要关注学术研究的最终成果,更要关注学术研究的生产过程。只有更多地深入到学术生产创造的背后、掌握学术成果的细节,才能更深刻地认识学术成果的核心价值。遗憾的是,在现实的学术评价过程中,评价者往往重视结果,而忽视过程;重视项目获得本身,而忽视项目实施的细节和具体过程。这就造成将结果评价等同于过程评价,忽略了学术评价的动态性和开放性,并最终造成评价方法的相对单一和评价观念的偏颇。

  四是将数量评价等同于质量评价。学术评价不能以数量论英雄,更不能唯 “学术成果GDP”是从。现在,很多科研院所评价研究者研究水平高低都是进行量化统计,从主持课题数量,到发表论著篇数,再到获得荣誉多少。甚至,在课题价值的认识上,也要分出个国家级、省级和地市级来,还想当然地认为获批国家级的课题就比省部级课题价值大、质量高。其实,这些做法都是重形轻质的表现。课题价值的大小,只能由课题本身来决定,而不能由课题的来源和层级来决定。不能说省部级课题的价值就一定比国家级课题的价值小,也不能说省部级的课题就一定比国家级课题的价值大。来源不同,层级不同而已,与价值本身没有必然的联系。否则,一路下来,评价过程就成为了量化统计的过程,导致最后大家比拼的就是数量的多少。这就造成评价过程成为成果数量统计的过程,从而导致研究主体忽视质量,重视数量。而学术评价的本质是对学术研究主体成果和精神价值的认定,不深入到成果本身,不围绕成果和主体的内涵展开认知,单靠数量怎么可能作出科学的评价呢?

  建立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和机制,就要首先树立科学的评价理念,确立正确的评价导向,设计完善系统的评价方法,彻底摒弃以上评价观念的“误区”,围绕学术成果和学术主体本位展开学术价值的评判。唯有如此,我们的学术评价体系和机制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河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出版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