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去哪儿网称:举报携程是依法行事【图】

11.08.2015  09:56

网络截图

近日,去哪儿网对外表示,已向商务部反垄断局递交文件,认为携程收购艺龙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相关法规。随后,携程方面发表声明称入股不算垄断,并表示正向有关部门举报去哪儿网。针对有关质疑,去哪儿网今日再向中新网财经频道发来声明,称“对涉嫌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务部举报”。声明中称,去哪儿网举报携程是依法行事。

去哪儿网认为,携程公开指称去哪儿网的举报,是企图通过媒体对有关部门施压的非正常做法,完全无法成立。事实上,是携程无视《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

声明称,携程收购艺龙股份的交易并未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却已经交割,因此涉嫌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对此,《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涉嫌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务部举报。

去哪儿网表示,举报携程是依法行事,而关于携程声称将对去哪儿网的并购进行举报,“我们作为守法公司不惧怕任何举报。”

此前,携程方面曾就举报一事对外表示,战略投资艺龙后,携程仅为艺龙众多股东之一,是艺龙的少数股东。众所周知,腾讯已对艺龙发出收购要约,一旦腾讯完成对艺龙公众股份的收购后,持股比例将接近携程。

携程方面还认为,中国旅行市场规模巨大,携程和艺龙各自的市场份额都还非常小,目前两家加起来占整个国内旅游市场的份额不到5%,不足以对整个市场产生影响。

以下为去哪儿网声明原文:

关于携程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的声明

去哪儿网一向遵守中国法律,并按照中国法律行事。这其中,当然指的是既遵守实体法,也遵守程序法。

携程公开指称去哪儿网的举报,是企图通过媒体对有关部门施压的非正常做法,完全无法成立。事实上,是携程无视《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

根据公开可获得的信息,携程联合数家公司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市场,收购了艺龙控股股东Expedia公司全部持有的艺龙62.4%的股份,从而对艺龙实现控制,因此构成《反垄断法》界定的经营者集中,而且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营业额,已经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规定的申报标准,因此应当向中国商务部进行反垄断申报,在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决定之前,不得进行交割。

但是,去哪儿网注意到,在2015年6月2日商务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证实,商务部未收到携程等交易相关方提出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因此,该交易并未向商务部反垄断局申报,却已经交割,因此涉嫌构成“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

对此,《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调查处理暂行办法》(“办法”)第四条规定,对涉嫌未依法申报的经营者集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商务部举报。

上述法律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也包括去哪儿网,所以我们是依法行事;携程不仅公然从事违法行为,还公开恶意猜测与挑拨,于情于理实属不该。任何公司都不能把国家法律当儿戏,不能藐视国家法律程序。

只要依法行事,任何经营决策我们都尊重,也可以在法律规则下展开竞争。

再者,关于携程声称将对去哪儿网的并购进行举报,我们作为守法公司不惧怕任何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共建法制国家。

特此声明。

去哪儿网

2015年8月10日